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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时间:2026-07-01 00:00:00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标人”)就公司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为国内主要的综合性集成电路上市公司之一,以特种集成电路、智能安全芯片为两大主业,同时布局石英晶体频率器件领域,为移动通信、金融、政务、汽车、工业、物联网等多个行业提供芯片、系统解决方案和终端产品,致力于赋能千行百业,共创智慧世界。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14,582.3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1,373,708.35万元。

1.2项目基本情况

选聘公司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定期审计及相关服务:为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其他相关报表、附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相关报告;对合并范围内所有控股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等。为公司出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需由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与年报相关的专项说明或报告等。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指定的地点。

1.3招标形式

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公司只接受以下被邀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投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且不存在注销备案或备案异常情况;

2.1.2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2.1.3投标人应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审计、证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1.4投标人应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专业团队;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全体成员必须是投标人合同期内且能完全满足本招标项目服务期的正式员工,不得有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 

2.1.5.投标人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能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处罚、行政罚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并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2.1.6投标人能够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2.1.7投标人应与招标人保持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2.1.8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

2.2.5投标人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6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 获取招标文件及响应投标邀请

3.1获取投标文件:公司向邀请参与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拟投标企业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响应投标邀请,请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准备资质文件,于2026年7月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前将盖章原件扫描件送达公司指定的邮箱(详见公司发出的投标邀请)。

3.2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费,亦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论是否中标,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7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招标人提出。经确认后,招标人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完整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密封的投标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及“请勿在2026年7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4.3投标人全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投标人企业负责人,须有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5. 选聘过程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过程。

5.1开标:招标人将在2026年7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组织开标。

5.2评标:开标后,招标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5.3选聘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5.3.1招标人应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5.3.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5.3.3在选聘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评标方法

6.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质量管理水平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均相同时,由评委会集体决定。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6.2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项目综合评价要素及分值如下表(具体明细详见公司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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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确定中标人及签订合同

7.1确定中标人

7.1.1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候选人并在公司官网(www.gosinoic.com)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1.2特别说明:若最终股东会并未审议通过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招标活动作废。

7.1.3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招标人正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启动签署服务合同《审计业务约定书》。

7.2签订合同

7.2.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公司签订合同及相关附件,所订立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7.2.2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进行转让或未经许可进行分包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中标供应商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项目邀请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审计委员会。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日